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9月29日开始)的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40,000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1,360,000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80,000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经营之需要
(二)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1,360,000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80,000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9月29日开始)的三个月内。
(五)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六)股东未对减持出具过任何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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