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营业执照怎么注销个人
在成都注销个人营业执照(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依次完成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并处理银行账户、印章等后续事宜,以下是详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税务注销
查询税务状态: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当地税务局,确认是否存在未申报、欠税或异常记录。若存在异常(如欠税、未申报、发票丢失等),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或解除异常状态。
提交清税申报:
线上办理: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清税申报”,提交材料并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
线下办理: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如有)、未使用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如有)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如街道税务所)提交《清税申报表》。
领取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若税务与工商系统已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
二、工商注销
根据经营情况选择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的个体工商户):
公示期:20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府通办”APP发布公告)。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注明注销原因、日期和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如有)。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
线下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注册地所属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工商户):
公示期:45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府通办”APP发布公告)。
所需材料:在简易注销材料基础上,增加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个体工商户若无股东会,可由经营者签署确认)。
办理方式:同简易注销的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但需额外提交清算报告等材料。









评论